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30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建设,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质量,保障全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规程>的通知》(甘人社发〔2020〕209号)及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征集遴选工作的系列通知精神,现对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题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题备案工作范围
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需求,对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非准入类职业(工种),且未列入《甘肃省技能人才评价题(卷)库资源目录》(见附件1)的职业(工种),开展试题命制和备案工作。
二、试题备案工作流程
(一)确定备案试题
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须根据本组织已备案的可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和级别,对照《甘肃省技能人才评价题(卷)库资源目录》,确定拟命制试题资源的职业(工种)和等级。
(二)试题命制
社评组织根据确定的命制试题工种和级别,按职业类别组织命题专家组成3人以上命题小组,按照《甘肃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开发质量要求》(附件2)和最新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要求,梳理形成《认定要素细目表》(附件4),分别命制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各5套(含)以上试卷,作为备案试题。
命题专家应具有本职业(专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曾经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的,可不受职称限制。新职业命题专家资质可适当降低标准。
(三)试题初审
各社评组织完成试题命制后,按职业类别组织3人以上审题专家,负责对试题的内容考核比重和试卷格式进行初审后,将发现的试题中存在的内容和格式问题反馈命题专家,由命题专家根据初审意见进行试题修订。
审题专家资格要求与命题专家相同,且与命题专家不能兼任。
(四)试题报送
1.报送内容
社评组织将初审通过的试题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试题备案。报送要求如下: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备案信息表》(附件3)PDF版盖章扫描件;
(2).《认定要素细目表》(附件4);
(3).试题内容(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理论试卷、理论答案、技能考生准备单、技能考场准备单、技能试卷、技能评分表等)。
2.报送时间
(1).社评组织在每月10日前提交试题内容资料,省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集中进行试题评审,通过试题评审后的职业(工种)可在次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2).如社评组织在当月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须在开展认定15个工作日前进行试题申报,以便省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试题,社评组织所申报试题必须通过备案后方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3.报送方式
报送内容均需以刻录光盘形式保存,光盘密封包装,须现场提交或以保密邮寄形式传递。
(五)试题审核
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社评组织报送的试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备案并纳入甘肃省技能人才评价试题资源库,用于开展等级认定考试。审核不通过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向社评组织反馈修改意见,社评组织按照修改意见修订完善后重新报送,直至符合认定试题技术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开展
试题资源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社评组织要高度重视,根据实际需求认真确定试题备案的范围,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试题命制和初审,积极开展试题备案工作。
(二)严格遵循标准,保证命题质量
社评组织要按照最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产业技术发展实际,遵循《甘肃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开发质量要求》,注重职业道德,体现工匠精神,突出职业能力导向。各社评组织严格进行试题命制工作,不得擅自变更考核范围和考核比重,不得擅自调整题型、题量和分值,保证试题质量。
(三)及时报送试题,做好保密工作
社评组织要主动承担试题资源开发的责任,按要求及时、完整报送试题资料进行试题备案。社评组织在命题、报送等环节须注意试题的保密工作,电子试卷信息传输及纸质试卷的运送、交接,应有完整的交接记录。
联 系 人:柳宗俊、杨小荣
联系电话:0931-8666408、8679286
电子邮箱:48868636@qq.com
联系地址:兰州市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鉴定中心812室
附件:
1、甘肃省技能人才评价题(卷)库资源目录
2、甘肃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质量要求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备案信息表
4、《认定要素细目表》
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