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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

社会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7〕8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技师考评委员会:

根据2017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现将2017年全省及时、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和机构

   (一)职业(工种)。确定2017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的职业(工种):锅炉操作工、砌筑工、钢筋工、中式烹饪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电工、焊工、铣工、车工、镗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金属热处理工、铸造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23个职业(工种)。

    (二)鉴定机构。具备本通知规定职业(工种)高级工鉴定资质的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向省人社厅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2017年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经评估认定后方可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技师: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并取得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后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省、部级专业刊物的认定按照甘肃省职改办明确的认定办法确定),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者(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5、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一致者可以申报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满3年人员;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后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在省、部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国家级、省部级专业刊物的认定按照甘肃省职改办明确的认定办法确定)二篇以上,或获得省及省级以上科技革新成果奖,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人员(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3、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

1、申报考评者根据申报职业(工种)不同,在具备条件的鉴定所报名。

2、申报考评者也可在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由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总后,根据申报职业(工种)不同,报送具备资质的鉴定所。

3、相关企业可由单位人力资源(劳资人事)部门组织报名,汇总后,根据申报职业(工种)不同,报送具备资质的鉴定所。

(二)报名需提供的证件

申报考评者需交验下列证件和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年限证明、有关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专著等,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六张、两寸照片一张。涉及特种作业操作要求的电工、焊工、锅炉操作工等职业(工种)还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评项目与方式

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分为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技术答辩和综合评审三个项目。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者,参加技术答辩,技术答辩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评审。技师、高级技师的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答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综合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得票超过总票数的三分之二为合格。

六、考评程序

(一)资格审查。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人员,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个人申报表》(附件2),由鉴定所对申报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3),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二)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答辩和综合评审。由鉴定所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鉴定结束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鉴定合格人员开展技术答辩,具体办法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技能鉴定、技术答辩结束后,由鉴定所对技能鉴定、技术答辩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参加社会化综合评审。社会化综合评审由省厅组织专家实施,在承担技师鉴定工作的鉴定所开展,通过召开评审会的形式进行评审。评审时鉴定所需准备《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个人申报表》、《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申报人员花名册》、《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综合评审投标表》(附件4)、公示结果报告(正式文件)、申报人员低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后队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综合评审意见汇总表》(附件5)。

七、证书办理

    在省人社厅已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后,由鉴定所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合格人员花名册》(附件6),与《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综合评审意见汇总表》、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一并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生成合格人员证书编号,并做好证书打印和证书数据上网查询工作。鉴定所将经过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的相关材料报送省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所发放证书、建立考生档案。

八、时间安排

    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适时申报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要于9月底前完成,答辩和综合评审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11月以后原则上不再开展考评工作。各鉴定机构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考评工作应与理论考试后60天内结束,请各鉴定机构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九、其他事宜

(一)兰州兰石集团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局、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等4家技师考评委员会开展本企业的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前,应将评审方案报省人社厅备案。评审工作仍按《关于印发〈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甘劳社发〔2003〕101号)要求执行,考评所需表格采用本通知规定格式。

(二)对确有考评需求,但未纳入今年即使、高级技师和会话考评的职业(工种),可由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在《甘肃省2017年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申请表》中备注栏内,经省厅评估认定后,纳入今年社会化考评范围。

技师和高级技师和社会化考评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宣传、精心组织,确保及时、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顺利进行。考评期间具体事项,请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曹宏斌

联系电话:0931-8867854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赵小莉、武小平

联系电话:0931-4682377、8492094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