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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宣传展板(电子版)的通知

   

各市州、各有关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宣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多方位展示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的成绩,拟在召开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之际,以展板形式宣传各地各单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负责提供展板(电子版)单位

全省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甘肃省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石集团公司)

甘肃省第二十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省第二十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铁路技工学校)

甘肃省第三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交通大学铁道技术学院)

甘肃省第四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金川公司)

甘肃省第四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酒钢集团公司)

甘肃省第六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华亭煤业集团公司)

甘肃省第六十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白银公司)

甘肃省第六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石化学院)

甘肃省第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省第七十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省机械工业学校)

甘肃省第八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有色金属技师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全国统考)

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技能大赛)

二、相关要求

1展板统一尺寸比例为:宽:1.22,高2.05

2内容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农民工鉴定、省级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以及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等方面综合选材。

3要求图文并茂,在全面展示的基础上,突出职业技能鉴定的地域特色、行业特色及本地区、本单位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独特做法。

4每个单位上报展板1-2块。

5请于5月10日前将设计电子版(大图)报送省中心。

附:参照图样

三、联系人

联 系 人:张光伟

    话:0931-8490148

电子邮箱qys7206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