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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加强和充实考评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促进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定于2017年9月至12月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工种)范围

确定申报的职业(工种)为:焊工、电工、起重工、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锅炉操作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车工、铣工、磨工、镗工、化工总控工、手工木工、农机修理工、农作物植保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锁具修理工、汽车修理工、美容师、美发师、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工程测量员、保安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保健刮痧师、化学检验工、家畜饲养员、冷作钣金工、林木种苗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艺术化妆师。

二、申报条件

1掌握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所要求的考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热爱职业技能鉴定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熟悉掌握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四、申报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市(州)属鉴定所审核推荐,填写《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并附个人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填写《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附个人相关材料,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备案;省属鉴定所对申报人员审核后填写《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情况汇总表》,附《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及个人有关证明材料,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备案。

五、申报时间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属鉴定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于8月31日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六、其他事项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属鉴定所要根据开展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审核和材料上报工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申报情况安排培训,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31-8492094

联系人:王金才  秦露荧

 

 

附件:1、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

      2、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