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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努力提高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能力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努力

提高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能力

                    甘肃省第二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近年来,全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教育改造工作“三个转变”的工作要求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考核的通知精神,在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全面提高改造质量,减少重新犯罪,服务和谐社会”的总体工作部署下,遵循“有利于服刑人员学得一技之长,有利于服刑人员刑释后就业谋生,有利于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原则,特别是2008年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把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的新要求,各监狱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寻求开展适合监狱工作实际和刑释人员自身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有效途径,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调动了服刑人员学技术、练技能的积极性,为进一步提高改造质量,从根本上减少重新犯罪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受到了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普遍好评。另一方面,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教劳动教养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在监狱开展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受到了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使全省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全省监狱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为全面提高罪犯的职业技能水平,促进罪犯刑满释放后能顺利就业,在罪犯中推行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省监狱管理局设立了“甘肃省第二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专门对全省罪犯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对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别是2008年以来,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加强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是新时期监狱贯彻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提高改造质量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把罪犯改造成为社会的建设性力量,消除他们因生活无着而犯罪的诱因,有利于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对于促进罪犯刑满释放后顺利就业,降低重新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罪犯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加强对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罪犯的技能水平,把罪犯改造为掌握一技之长的劳动者,使他们在刑满释放后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建设者,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和监狱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开展行之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将罪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去完成。将罪犯培训纳入本地技能人才培训的总体规划,各地职业培训机构,突出培训特色,改善培训条件,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相对应的罪犯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长效机制。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分解、细化培训任务,为罪犯培训提供相应的师资和教学设施,确保培训的水平和质量。为检阅和提高全省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司法厅等部门共同举办了两届省罪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使近百名罪犯取得了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有利地促进了全省监狱罪犯学技术、比技能的热潮。通过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竞赛,使全省监狱罪犯的职业技能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例如:我省天水监狱与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合作,创建了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开展联合办学,监狱负责提供教学场所、教学管理、培训对象筛选;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经费、及国家新增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推介及相关费用保证,并将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教育计划,形成长效机制。

“基地”的建立,不仅破解了多年来困扰监狱的服刑人员职业技能教育工作缺乏依托平台,师资力量短缺,就业导向不明,培训缺乏针对性的难题,而且为监狱提升教育改造工作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联合办学、共创“基地”的方式,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我们二十六所主动接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受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中心有关领导经常询问和指导我所的业务工作,最大限度的给予帮助,减免了多项鉴定费用,充分体现了对罪犯这个特殊群体的关注。我所的鉴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表现如下:

二、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积极开展了监狱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经常组织考评员学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为进行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具统计,自建所以来,对监狱服刑人员进行了几十批次、二十二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尤其是2006年—2009年共对监狱服刑人员培训、鉴定8057人,其中获证的有6925人。在2009年鉴定3741人的基础上,2010年全省各监狱的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将达到4755人,我所待他们分期培训后对大部分服刑人员将进行各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任务重,工作量大,超过以前任何年份。我们将继续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加强考评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三、加强考评人员管理,落实工作职责,达到规范化要求。

紧扣监狱培训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考评人员工作要求,配齐适合罪犯职业技能鉴定认证需要的考评员队伍。根据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监狱服刑人员培训后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继续坚持实行命题、考务、考评人员资格、鉴定条件和证书核发“五统一”质量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考试、专人提卷、专人保管、严格考评、认真阅卷、并按有关规定收集、保管、整理好各种考评资料,及时归档、立卷,做到目录清楚,无错漏等问题。进一步做到鉴定考评工作的规范化的要求。

    总之,我所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和省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努力,改进工作,力争完成全年罪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