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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 规范管理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上台阶

 

完善机制   规范管理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上台阶

 

酒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近年来,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面向市场、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鉴定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职业院校学生为重点,以农民工鉴定为增长点,以提高鉴定质量为目标,以促进就业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为目的,不断扩大鉴定规模,拓宽鉴定渠道,加强鉴定机构建设,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优化管理,促进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近三年来,全市共鉴定24453人,获得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1818人。仅2009年,全市共鉴定14952人,获得初、中级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14171人,获证率达94.78%。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夯实基础,构建质量保证体系

为高起点、规范化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在硬件建设上,我们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努力改善鉴定所办公条件,扩大鉴定场所,按标准配备鉴定所需仪器。为保证部分特殊工种的鉴定,我们借助企业和职业教育学校在资金、场地、设备方面的优势,签订长期的合作协议,作为专门的考核、鉴定场所。在软件建设上,我们从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制度保障入手,制定完善了《职业技能鉴定所建设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则》等制度,制定了考评员、阅卷评分守则,从而保证了技能鉴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推动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加强管理,确保鉴定工作质量

保证鉴定质量是搞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关键。为此我们坚持做到三个“统一”,切实把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关。一是统一命题管理。坚持使用国家规定的职业培训鉴定教材,对社会通用工种,一律提取国家题,不自行组织命题。二是统一考务管理,注重过程监督。在各工种的鉴定过程中,从发布鉴定公告、确定鉴定日期、鉴定试题提卷、确定鉴定考场、公布成绩到资格证书发放,我们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在业务受理、考务安排、考评人员确定、现场督导、批阅试卷等工作环节上投入专门力量从严、从细地进行安排组织,并严格要求考试时间,严肃考场纪律,统一组织阅卷,统一核发证书,实现了鉴定过程各环节协调一致、严密运转,有效防止和纠正了鉴定考核、发证过程中出现的误差,并强化职业技能鉴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落实考核现场记录制度,要求考评人员、阅卷人员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核成绩单》上分别签字确认,及时准确汇总成绩并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加强巡考,不定期抽查,有效杜绝鉴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三是对考评人员队伍实行统一管理。考评员队伍是确保鉴定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需要,采取公开选聘的办法,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各类培训和教育机构中选拔了一批素质好、威信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的同志,组织参加了培训考核,在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后,择优录用,持证上岗。

三、拓宽领域,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

近年来,酒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连续2年把政府补贴资金对1万名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列入政府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之一,2009年又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纳入“一特四化”农业发展发展总体目标。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这个目标,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输转,鉴定促增收的原则,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一是强化责任目标。坚持把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作为劳动保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完善培训鉴定机制。大力推行政府统一安排、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协调、乡村组织宣传发动、培训机构招标培训、劳务工作机构考核验收、鉴定机构指导服务、依据政策规定给予补贴的培训鉴定机制,形成了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组织发动与发挥农民积极性相协调、定点机构主导培训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一致的培训鉴定工作新格局。三是明确培训重点。根据市场就业需求和农民培训意愿,重点组织35岁以下农村劳动力开展技术含量高、就业前景好的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建筑建材、电气自动化等技术工种培训;对移民乡的培训,梯次安排,重点组织,力争实现户均培训1名劳动力;对有创业需求和具备相应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开展了创业培训,增强他们的创业能力。四是树立服务意识。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鉴定质量为重点,根据省厅的规定,为方便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我们打破省级鉴定统考日的惯例,对农民工鉴定实行就地组织、随报随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把鉴定现场搬到了培训场所和乡镇,为农民工参加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了方便,拓展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覆盖面。五是落实相关政策。根据培训和鉴定的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初、中级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政策。

四、突出重点,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我们突出抓了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在新生劳动力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认真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以劳动力市场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和教学内容,按照统一的标准、教材题库、教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培训,全面推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二是重点在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根据他们的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培训情况,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五、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就业准入制度

一是加大就业准入制度宣传力度。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和《甘肃省就业准入暂行规定》为宣传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重点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的目的、意义及政策要求,以及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认知程度,为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把职业介绍、就业服务“入口关”。要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对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的就业工种(职业),在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场所向社会公告;在开展职业介绍过程中,对未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职业介绍机构不介绍就业,就业服务机构不为其办理就业录用手续。三是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净化就业环境,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落实。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技术人员录用情况列入监察范围,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验审,对用人单位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清理,监督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虽然我们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市州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与省厅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大鉴定工作力度,提高鉴定工作质量,把我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